日前,多家媒體曝光了一段7秒監(jiān)控視頻:在杭州某小區(qū),一名小區(qū)業(yè)主搬家時,因沙發(fā)體積太大不便從電梯運出,便讓妻子在樓下“把風”,趁沒人時將沙發(fā)從樓上拋了下來。雖然此次高空拋物沒有造成嚴重后果,但仍被網(wǎng)友一致譴責。
近年來,高空墜物事件屢有發(fā)生,嚴重威脅公眾人身安全,被稱為“懸在城市上空的痛”。今年6月28日,刑法修正案(十一)草案提請審議,在“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”中新增“高空拋物”情形,明確造成嚴重后果的或?qū)⒍ㄗ锾幜P。這意味著高空拋物擬入刑,釋放了對此行為堅決嚴懲、讓責任人付出更高代價的信號。
捍衛(wèi)公眾“頭頂上的安全”,相較于事后追責,對社會更有意義的是防患于未然。比如,有的小區(qū)在高墻安裝全景攝像頭,增加對高空拋物者的震懾,消除其“沒人時可以拋”的僥幸心理。當然,比裝在墻上的“眼睛”更重要的是心里的“眼睛”。如果每個人都能時刻加強自我約束,提醒自己和家人講文明、守公德,那么我們的生活必將擁有更多的安全感、幸福感。(崔潔)
